云南将投5000亿加快交通建设 |
发布时间:2011/7/8 浏览次数:2408 次 来源: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|
   5日,交通运输部与云南省委、省政府在北京签署会谈纪要,交通运输部将全力支持云南交通运输建设。在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中,云南省规划投资5000亿元加快交通建设。
   据介绍,云南将在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中着重抓好 “126”工程,即: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0000公里,一、二级高等级公路通车里程达20000公里,水运通航里程达6000公里,规划完成建设投资5000亿元,形成“十一出省、十一入境”的通道格局,切实解决交通瓶颈制约。    “十二五”期间,云南省委、省政府将坚定不移继续实施交通优先战略,加大资金投入,继续保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适度超前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,力争完成公路建设投资2000亿元,到“十二五”末,全省公路里程达22.3万公里,其中,高速公路4500公里,一、二级高等级公路1.6万公里,基本实现“州市高速路、县县二级路、县乡沥青路、乡村硬化路”的目标。   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表示,桥头堡建设,交通运输应先行,“十二五”期间,交通运输部将全力支持云南省交通运输建设,继续完善公路路网和运输枢纽建设,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和红色旅游公路建设,加快建设连接东南亚、南亚的公路、水路大通道,通过部省联手,为桥头堡建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。    截至2010年底,云南省公路通车里程达20.9万公里,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达2630公里,高等级公路通车里程达9135公里。全省四条出境公路通道境内段全部实现高等级化,七条出省公路通道基本实现高等级化,“四出境、七出省”公路大通道格局已初步形成,为推进桥头堡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交通基础。    国家民委    携手云南建示范区    国务院为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,明确提出将云南建设成为“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”作为桥头堡建设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。5日,国家民委与云南省政府在北京签订合作协议,携手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。这对促进云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进一步完善国家对外开放格局,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、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。    根据合作协议,国家民委、云南省将在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、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、加强城市民族工作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、加强民族法制建设、完善维护民族团结保障机制、加强民族工作信息化建设、加强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研究等方面进行合作。    双方力争到“十二五”末期,使云南民族地区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大台阶、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一个大台阶、社会事业发展上一个大台阶、生态文明建设上一个大台阶、民族工作上一个大台阶,并在民族经济发展、民族团结教育、民族文化繁荣、民族教育振兴、生态文明建设、干部人才培养、民族法制建设、民族理论研究、民族工作创新、民族关系和谐等十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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